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分?

2020-02-08 来源:未知 浏览:

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并非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有一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另一方是无权进行分割的。那么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分呢?
婚前财产是指婚姻登记以前取得的个人合法的财产,包括工资、储蓄、接受的赠与和遗产、房产等;婚后财产是指婚姻登记以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合法所得,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属于共同共有。在审判实践中,如何区分婚前婚后财产,应具体情况而定。 
长辈在婚前赠与的区分。长辈的赠与如果明确指明了对象,该财产没有争议。但是常常有这种情况:两人已到谈婚论嫁的时候,一方的长辈慷慨拿出储蓄给两人说去买房结婚吧,但并没有指明该赠与是给一个人还是两人,长辈去世后,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时如何认定该赠与的归属呢?笔者认为,该赠与应属于长辈亲属的个人财产。理由:长辈碍于情面,不便于特指赠与哪一方,其真实意思肯定是赠与己方亲属,如果有朝一日晚辈夫妻离婚,长辈更是不愿把赠与分割,以其真实意思应该是赠与己方亲属,而不是双方,离婚时应该作为婚前财产处理。一种情况例外,如夫妻双方将该赠与买房,房产证写明两人的名字,则该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,可将房产评估,先将婚前赠与部分退还一方,剩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再行分割。
一方婚前买房、婚后办证房屋的区分。如果是婚前个人一次性支付房款,那么该房所有权属于其个人,毫无争议。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,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那么房产仍然属于首付方,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可以分割。这是司法实践的一般惯例。如果还是上述这种情况,房产增值了,那么时增值部分是不是财产,该不该分割呢?笔者以为,应该按照比例进行分割,即把该房产上的最初投资进行比例划分,然后对现房产进行评估,房产所有方应该按照比例退还另一方的投资及收益,而不是仅仅退还共同还贷的一半。
婚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的划分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,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,则属于共同债务,离婚时须双方共同偿还,如果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主要用于个人消费,则属于个人债务,自己承担,债权同理。